一、在潮汕宣教历程的第一阶段(1873-1883)
(一)开办明道妇学、培训女传道员
斐姑娘在未婚夫不幸夭亡的痛苦中仍能坚定地走上赴异域宣教之路,其巨大的勇气、强烈的宣教热忱使她在美国本宗派女信徒中获得了很高的声誉。1871年美北浸信会的东部妇女分会和西部妇女分会先后成立,1872年斐姑娘即将被派往汕头时,这两个女宣道会都希望声望如日中天的斐姑娘以单身女传教士的身份加入自己的组织,但斐拒绝了。一是因为她愿意别人视其为旨先生娘,而不是单身女传教士;二是有非凡恩赐的她不愿意受女性宣教组织指挥。
斐姑娘于1872年7月从纽约出发,自费在欧洲停留数月,于1873年2月抵汕。在经欧洲赴汕头的途中,她写信向委员会秘书默多克建议,或许她可以在法国或西班牙建立一间教会学校,尤其是假如她被判定为不适合在中国宣教的话。她中途三心二意想留在欧洲,可能是因为她得知她在曼谷的旧同工巴志玺也即将到汕头服事有关。这种提议当然不会被接纳,但引起了默多克足够的重视,他十分担忧斐与巴氏在汕头的相处,并分别致信给巴氏和耶士摩让他们留意。
在斐抵汕后,她很快开始在妇女事工领域中大展拳脚,曼谷的5年宣教历练,为她在潮汕的事工做了预备。汕头教区当时的传教士有耶士摩夫妇、约翰逊夫人、巴志玺夫妇和斐姑娘。耶士摩是汕头教区的头号负责人,他需要一位干练的女宣教士来潮汕从事妇女事工,所以自然是很支持斐的,而巴志玺则是因为美北浸信会总部认为曼谷教区存在的价值不大,所以把他调到汕头,同时这也是为了补约翰逊去世留下的缺口。巴志玺原本认为上级将斐转至汕头是很不明智之举,但在汕头再次接触斐后,认为斐的到来不仅明智,且对中国妇女大有益处。浸信会将女传教士视为助手、帮手,“她们扮演的角色是服从,且必须或多或少寻求男传教士的指导”。但默多克在给耶士摩的信中指出男传教士不需要指导她们事工的所有细节,例如斐姑娘就只需要与上级传教士商定她事工的大致计划,细节和执行的方法最好是留给她自己判断,但要坚持“服从的原则”且“保持完美的平等表象”。默多克会这样指导耶士摩,显然是因为斐姑娘有很强的能力与男女平等诉求。斐将事工计划纲要和打算采用的方法提交给委员会,默多克称委员会完全赞同,让斐视自己为耶士摩特别的助手,并要求她与耶士摩商议,使她的事工与宣道会的一般政策一致。
斐甫一抵汕,便成立一个成年妇女学校即明道妇女学院(Mingdao Women’s School),目的是培训一群本地女传道员(Bible Woman或Female Evangelist,还有人译为“传道姨”)。耶琳牧师娘在《美浸会岭东宣教略史》中说这所学校是全中国首创的成年妇女学校。约翰逊夫人是潮汕地区最早开始训练女传道员的人,在斐姑娘未到之前,约翰逊夫人已根据“自传”理念培养出4名女传道员。然而,是斐姑娘让培训女传道员形成固定模式,并将此模式向在华各新教宣道会推广,使之成为全中国妇女事工的模板。1878年斐谈及教育中国女传道员的灵感来自耶稣挑选十二门徒,所选之人都很谦卑;又受一群绅士淑女在伦敦圣贾尔斯贫苦地区街头传讲福音,数年果效不彰,虽修改计划再尝试但仍然失败,后由一位未受教育的女基督徒成功将福音传入启发:“传道人必须要足够近地去握住他们的手。”因此她认为任何使传道人与她们所服务的人群从社会或知识上分离的内容都不应教授。比如良好的卫生习惯,如果这样的卫生习惯让本土传道人对听道者的住处、饮食和生活等变得挑剔的话,那么最好还是维持她们原本的卫生习惯。斐指出这并不意味着女传道员不接受教育,而是应该接受“适合她位置的教育”。这是斐培训女传道员所秉持的核心原则。
19世纪中国的妇女大多数是文盲,1871年汕头浸信会的 100 多位妇女信徒中只有两位识字。而且,那时溺杀女婴、缠足等等残害女性的恶习非常常见。斐姑娘最喜欢在中国妇女中间做工,因为在她看来,中国妇女是当时最需要帮助的,她要藉着教育来改变、拯救她们。
在基建方面,1873 年 4月 23 日,委员会给斐拨款 125 美元为女传道员建造房屋。1876 年 4 月 21 日,妇女会支持 500美金支持斐的明道妇学,委员会将这笔款项拨给斐姑娘专款专用。
斐的培训事工从五个满脸皱纹的文盲妇女开始,经过实践,她逐渐摸索出一套可持续地挑选和培训女传道员的制度。在选择合适的妇女之前,虽然女信徒居住的乡村比较分散,但斐姑娘不畏险阻,总会先到她们的乡村一一拜访,以了解她们的性格、生活环境和家庭情况。她在1877 年的第一次传教士大会上指出,她倾向于选择没有家务烦恼牵挂的独居妇女、得到丈夫许可的妇女或寡妇。因为在晚清潮汕,年轻妇女不宜在外抛头露面,而年长的妇女则相对自由很多。之所以该地有许多独居妇女,是由于从18世纪下半叶持续到20世纪中叶,许多潮汕地区的男性前往南洋,使得不少妇女与丈夫两地分居。
这些妇女先跟斐姑娘到识字班学习两个月,斐姑娘将进一步研究她们的性格,并测试她们的能力。两个月之后,不适宜做女传道的妇女将会被送回家,而那些显示出潜力的学生将会再接受2到3个月的学习。然后每年秋季,斐姑娘会带着这群女传道员乘福音船(一种专为外出传道而造,带睡房、厕所、储物室的船 )在整个潮汕地区巡回布道。在传教地,斐会测试每位学生的能力并给每人传福音的实际建议。4—5个月下来,斐就能判断这些人究竟是否适合做传道员了。她在1877 年的第一次传教士大会上指出,“已培训的53位妇女中,有1位不能胜任女传道的事工,其中16位则显示具备很好的能力,己经被聘为女传道员一年或更长时间。”数年后,斐姑娘又透露了另一组数据:“10年间(1873—1882年),我的培训学校接纳了100名妇女,其中约有三分之一能够胜任教导他人之职。”
斐姑娘为明道妇学编写的教材均用潮汕话编写,其中有:系列福传小册子(如《论真神》《论死后》《论基督》)、教义问答、还有《旧约》故事、神诗书(潮汕话赞美诗)以及在耶士摩帮助下编写的《四福音概要》。在这些教材中,神诗是很重要的一种。彼时的潮汕妇女常三五成群凑到一起,听一位稍通文墨的妇女演唱歌册,边干活边消磨时光,这是她们当时主要的娱乐活动。为了方便当地人演唱,新教与天主教教会的神诗多仿潮州歌册的形式和句式编成,受到当地人特别是女性的欢迎。美国浸信会在潮州书坊刻印了一本题为《拜真活神的诗》的歌册。瓦妮莎·伍德指出“演唱神诗是女传道员训练的一部分——几乎在女信徒写给传教士的每一封信中,都提到女传道员演唱赞美诗。这似乎是在文盲中间进行布道的一个极为有效的方法。”
斐姑娘采用各种方法训练这些不识字的妇女讲故事。一开始是口头教给她们一些易懂的小故事,比如伊索寓言,以训练她们清晰、中肯的讲话技巧。这种教学法的效果很明显。斐姑娘说,“所有的妇女都能在几天之内学会站着用洪亮的声音讲述一个小故事,将其中的寓意充分展现出来。”妇女们常被召集起来,斐姑娘向她们演示一个例子,并让她们在类似的情况下打相同的比方。斐姑娘的教学助手娜姑娘追忆道,在听了斐姑娘朗读以斯帖记之后,学生陆快(原为约翰逊夫人在妈屿所办的培养女童的小女学的学生,后来成为明道妇学和益世医院妇女部有威望的老师和传道人)复述了一遍,从头到尾没有一处错误,而且几乎不需要任何提示。李得金入学时已经42岁,之前没有读书的经历。到妇学学习后,她在10个月内便能流利地朗读100首神诗、《四福音》《使徒行传》,并能凭记忆复述几乎所有已学过的内容。
斐姑娘聘请一位本土基督徒教师教授妇女们圣经,斐自己则负责帮助她们复习课程,并加以进解。更为难得的是,亦会以教授基本的地理学、天文学、生理学和生物学知识。为了让学员更好地理解现代卫生基本原理,斐姑娘甚至使用显微镜,使其认识到污秽的空气和浑浊的水中潜藏着影响人类健康的细菌。在原先几乎全是文盲的学员中教学,竟然使用了这么先进的设备,斐姑娘的用心令人佩服。斐姑娘也指出一些她们不良的卫生习惯,从而促使她们更经常地洗澡、洗衣服。但是,个人卫生习惯的改变并不意味着女传道员在着装与饮食习惯上完全改变,她们的吃穿仍然与教外妇女一样。因为斐姑娘早已认识到:“对这些妇女所做的训练要使她们仍然适合居住在大部分人所居住的狭窄和卫生较差的社区中。即使这些女传道员有一些习惯在我们看来不是很让人赞赏,但如果在训练中让她们改变这些习惯会在某种程度上使这些女传道员和她们的服事对象隔离开来,那么我们最好还是不要改变她们。”
1887年夏天,斐聘请本地教师教学员中高层次的学生开始学习写字,6个月后,5位妇女掌握了这项技能。
一般而言,在明道妇学学习2年或以上女传道员出去布道才不需要斐姑娘陪同,除非她有惊人的恩赐。当女传道员不再需要斐姑娘陪同了,斐会派她们两两去乡村教导信徒和非信徒妇女,通常会有一个本地向导陪同。后来,斐姑娘在每一个传道站都挑选了一个女信徒负责担任向导。在派女传道员出去之前,斐都要自己先拜访那些地方,并制作一幅当地地图,配上一本报告书,里面有所有位于女传道员暂住地方3英里的村庄或者部分镇的名字(女传道员因为学习过地理知识,就能够运用到福传实践当中)。她从不派遣女传道员去她自己从未去过的地方。
受体力和天气限制,每季度每位女传道员可拜访约10—30个乡村。临近的村子,她们早上去,晚上回;要是有妇女乐意听福音,又能提供住宿,她们就会住上一段时间。斐姑娘回忆道,这些女传道员经常深陷困境,但没有一个人因为遇到困难而退缩。曾有两位女传道员住进了牛棚,一住就是整个盛夏,因为那地方很多人愿意听福音,而又实在没有地方住了,只有牛棚。又有两名女传道员被毒打了一顿,然而伤还没好,两人又回到那个村子继续布道。女传道员的布道事工一般为期两个月,每两个月得向斐姑娘作报告,每季度有一周假期回家,每三个月和男传道员同回礐石总部参加聚会周(Communion Week)的会议。在聚会周里,她们除了在学校学习神学课程外,还报告她们在乡村布道站的事工,与同工商讨遇到的问题,或有关她们自己的事工兴趣等。斐姑娘认为“这些季度性会议为学员提供必不可少的休息时间,并将她们与从未接触过基督教的人隔离,通过与同工、好友的交流与更新使她们提起精神。”当她们“充电”过后,就将继续出去传福音。
每年所有的女传道员需返回妇女学校接受3个月的圣经指导,因斐担忧与非信徒长期的接触会让她们的意识变得麻木。妇学的学生每月有微博的生活补贴(1.5美元),以免一贫如洗的妇女为了混口饭而来。外出传福音的女传道员每月工资2美元,另加必要的旅费补贴;本地向导每日工资5美分,另加旅费补贴。女传道员的收入只能维持她们在家时的吃穿用度水平,仅能让这些妇女离家去为上帝做工。斐认为最坏的福传方法就是那些让传道的人得到世俗的利益。女传道员的穿戴、生活与她们教导的妇女一样贫穷,还要忍受风雨、饥寒和困乏之苦。但即便如此,这份职业也给女传道员提供了一种崭新的谋生方式,因为大部分人原来是家庭妇女,完全没有职业可言。现在能够在公共领域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这对不少女性来说都是让人歆羡的。她们可算是潮汕地区第一代具有现代意义的职业女性。
1880年,斐总结和评价自己的培训女传道员计划,认为其有三大优点:1.只花费少量的资金就可以接触大量妇女;2.通过雇用女传道员,可以有效利用福传事工的第一批果实,而不用等到受到更高教育的下一辈成长起来。这样一来,所有有才干的当地人都可为教会所用;3.这就是救主耶稣传福音的方法。在这一时期的斐看来,挑选、培训和监督本地妇女信徒做女传道员,是女传教士在中国的福传事工中效果最好的。
笔者将耶稣传福音的方法与斐姑娘相对比,发现斐姑娘是在耶稣的方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耶稣曾差派12使徒两两一组,出去宣教,两两一组搭配是因为这样他们能在灵里有沟通,在生活上有照顾。但使徒均是加利利人,熟悉当地环境且为男性;而女传道员由于生理上的弱势且对宣教禾场不熟,所以斐姑娘在差传之前都会先“探路”,然后为她们配备向导和地图,向导的作用不仅是可以带路,还能消除乡民对女传道员的戒心。斐姑娘的考虑可谓十分周全。
在实践大约4年后,斐的这项事工开始开花结果。1877年9月的数名慕道友受洗都被报道是斐妇女事工的成果。默多克由此更加肯定斐的计划的正确性,相信会有很好的结果,同时指出“培训成年妇女做传福音的事工并指导她们,比建立昂贵的学校产生贫乏而不确定的结果更好”(笔者注:妇学办学费用较低)。这反映了浸信会的主要宣教政策,即“首选和主要从事直接传福音的事工,学校则作为辅助的方式”。
1877年,在上海举行的首次传教士大会上,斐受邀在讨论环节做她如何培训女传道员的演讲。于1877、1890、1907年召开的3次传教士大会总结了福传事业的得失,调整了宣教的方向和策略,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为基督新教在中国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斐姑娘能在这样重要的会议上,作为美国浸信会的代表发言,可见她在宣教圈的地位之高。
她的发言引起极大反响,她创建小队女传道员的方法成为全中国新教妇女事工的模板,包括同在潮汕的英格兰长老会也向其学习。此后,美国浸会的妇女教务杂志《西方浸会妇女宣道会年度报告》多次刊载斐姑娘在汕头的培训经验,并定期追踪该会在汕头、金华等地女传道员的培训进展。由于受到如此大的关注,斐姑娘便收集先前单独发行的女传道员自述,加上她对潮汕社会生活的观察与体验,编写成《塔影:中国生活的研究》一书,并于1883年在美国出版。该书在欧美颇受欢迎,多次再版。
凌爱基和唐日安将中国女传道员的需求和19世纪70、80年代(光绪初年)不断增多的单身女传教士联系起来。斐姑娘正是在这一时期来华的。从1873年3月至1890年4月,明道妇学总计共有147位学生。从1875年至1890年,一直有不少于12人的女传道员队伍在乡间传道站从事福音事工。据西部妇女会年报,斐1879年指导20位女传道员,1880年指导14位,1881年指导16位,1888年则是18位。在宣教果效方面,女传道员首先能影响到的是她们的未成年亲属,甚至是丈夫以及辈分比她们高的成年亲属。正如“福音派母性气质”这一传教思想所设想的,妇女在家庭成员的归信上起到关键的作用。再者,女传道员投入禾场,使宣教网络大为拓展,因为她们能在各种场合接触到各个年龄段的妇女,而男传教士和男传道员只能在公共场所对妇女宣教。斐姑娘说:“我亲眼见过她们招聚起一群不识字的女人,好几个时辰全神贯注、一动不动地听,听到深夜,孩子都在她们怀里睡着了。”进入到19世纪90年代,潮汕的女传道员逐渐被美国浸信会视为与传教士和男传道员同样重要的福传力量。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中国新教女信徒的人数在1900年前后有了快速增长。笔者感慨即使是在现代,很多潮汕人依然性格比较内敛,而晚清竟然有一批女传道员,且大部分缠过足,她们不畏酷暑饥寒,能到人群中放胆传扬福音,实在令人敬佩。
斐姑娘的教导还使女传道对一些议题,如缠足、溺婴、自杀、婚姻等有了新的认识。斐姑娘告诉学生,缠足、溺婴、自杀都是罪恶,于是缠足的女传道员开始放足,这是近代中国女基督徒在精神上解放的重要象征。她们也将缠足、溺婴、自杀都是罪恶的观念传给后代。
在中国传统“夫为妻纲”的婚姻中,夫妻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当教会引入了基督化家庭的观念之后,女传道员陆快、丁铃和吴真宝才认识到夫妻之间本应是平等的伴侣关系,而妻子在基督化家庭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伴侣式的婚姻对那些不满传统婚姻中夫妻间不平等关系的女性颇具吸引力,这也是吸引那个时代的女性归主的原因之一。
左为女传道员吴真宝, 图片来源:蔡香玉《图像中的潮汕社会——以美国浸会斐姑娘为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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